14A.45
通函須載有獨立財務顧問給予意見及建議的函件。獨立財務顧問的函件亦須載有其意見所根據的理由、所作的主要假設、其達致該意見過程中所考慮的因素,並說明:
(1) |
交易條款是否公平合理; |
(2) |
關連交易是否在上市發行人集團的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 |
(3) |
關連交易是否符合上市發行人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及 |
(4) | 股東應否投票贊成關連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