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過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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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請人印發上市文件的形式必須包括印刷本。新申請人可在符合法律及其本身組織章程文件的情況下,以唯讀光碟(相關的申請表格須以電子格式一併收載在同一唯讀光碟內)的方式向公眾提供額外文本,惟新申請人必須確保:
(a) |
唯讀光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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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任何增補上市文件或上市文件日後的任何修訂能同樣以印刷本及唯讀光碟的方式提供,屆時,新申請人必須同時遵守上文(a)項,只是其中提述「上市文件」及「申請表格」之處則詮釋為增補上市文件及相關申請表格或上市文件修訂以及相關申請表格。 |